aimee芥末
生命的姿势
黄也芳 发表于 2006-03-10 10:35:58
(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母亲、妻子,丈夫决定将妻子最后的姿势铸成铜像,让妻子最后的爱永远流传,并且告诉孩子,一个平凡的姿势只要倾注了生命的爱便可以伟大并且抵达永恒。 )
生命的姿势
作者: 阿兵
一对夫妇是登山运动员,为庆祝他们儿子一周岁的生日,他们决定背着儿子登上7000米的雪山.他们特意挑选了一个阳光灿烂的好日子,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就踏上了征程。刚天亮时天气一如预报中的那样,太阳当空,没有风没有半片云彩。夫妇俩很快轻松地登上了5000米的高度。
然而,就在他们稍事休息准备向新的高度进发之时,一件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风云突起,一时间狂风大作,雪花飞舞。气温陡降至零下三四十摄氏度。最要命的是,由于他们完全相信天气预报,从而忽略了携带至关重要的定位仪。由于风势太大,能见度不足1米,上或下都意味着危险甚至死亡。两人无奈,情急之中找到一个山洞,只好进洞暂时躲避风雪。
气温继续下降,妻子怀中的孩子被冻得嘴唇发紫,最主要的是他要吃奶。要知道在如此低温的环境之下,任何一寸裸露在外的皮肤都会导致体温迅速降低,时间一长就会有生命危险。怎么办?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弱,他很快就会因为缺少食物而被冻饿而死。
丈夫制止了妻子几次要喂奶的要求,他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妻子被冻死。然而如果不给孩子喂奶,孩子就会很快死去。妻子哀求丈夫:“就喂一次!”
丈夫把妻子和儿子揽在怀中。喂过一次奶的妻子体温下降了两度,她的体能受到了严重损耗。
由于缺少定位仪,漫天风雪中救援人员根本找不到他们的位置,这意味着风如果不停他们就没有获救的希望。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孩子需要一次又一次地喂奶,妻子的体温在一次又一次地下降。在这个风雪狂舞的5000米高山上,妻子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着平常极为简单而现在却无比艰难的喂奶动作。她的生命在一次又一次的喂奶中一点点地消逝。
3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冻昏在妻子的身旁,而他的妻子——那位伟大的母亲已被冻成一尊雕塑,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姿势屹立不倒。她的儿子,她用生命哺育的孩子正在丈夫怀里安然地睡眠,他脸色红润,神态安详。被伟大的生命的爱包裹的孩子,你是否知道你有一位伟大的母亲,她的母爱可以超越5000米的高山而在风雪之中塑造生命。
为了纪念这位伟大的母亲、妻子,丈夫决定将妻子最后的姿势铸成铜像,让妻子最后的爱永远流传,并且告诉孩子,一个平凡的姿势只要倾注了生命的爱便可以伟大并且抵达永恒。
(赏析)
生命的姿势,生命是怎样一种姿势?
读罢此文,相信每位读者心中都有了答案。
“那位伟大的母亲已被冻成一尊雕塑,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姿势屹立不倒。”----文章中的“母亲”用她宝贵的生命,为我们诠释了一种生命的姿势!
“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圣洁、最无私的爱,《生命的姿势》这篇文章中,为我们展示了一种震撼人心的母爱。“孩子需要一次又一次地喂奶,妻子的体温在一次又一次地下降。在这个风雪狂舞的5000米高山上,妻子一次又一次地重复着平常极为简单而现在却无比艰难的喂奶动作。她的生命在一次又一次的喂奶中一点点地消逝。”我们无法不为之动容,文章中的母亲用生命将母爱演绎得淋漓尽致!母爱是多么的伟大!
《生命的姿势》这篇文章语言朴素且不加修饰。也许很多人都尝试过用华丽的辞藻、真挚的文字来展示母爱的绮旎风光,然而它给我们的却是一阵措手不及的震撼,文字显得如此苍白无力,真挚而伟大的爱,是不需要过多辞藻的修饰的。
母爱,依然以她固有的姿势自然地流淌。
弟弟,天堂里可否有大学
黄也芳 发表于 2006-03-10 09:07:22
(弟弟走了很久,我和母亲都无法从悲痛中走出来。不知道天堂有没有成人高考,但是每年,我都会给弟弟烧一些高考资料去,我想让他在天堂里上大学。 )
弟弟,天堂里可否有大学
作者:胡双庆
在我3岁那年,父亲患了一场重病,没捱多久便去世了。那一年,弟弟两岁,母亲从此没再嫁。
6岁的时候,母亲将我和弟弟一起送进了小学。从此,我和他形影不离。初中、高中,始终在一个年级,一个班,我们总是相互鼓励、共同进步。
1994年夏天,家里同时收到了两份大学录取通知书。全村都炸开了锅,我们一家人更是高兴得手舞足蹈。可是没兴奋多久,母亲便犯愁了。近万元的学费,对于我家来说,无疑是个天文数字。母亲卖了家里所有的猪、鸡、粮食,又翻山越岭东家西家去借,直到报到前几天,才凑了4000多块。
一天夜里,母亲把我和弟弟叫到一起,还没开口眼泪就流了出来:“娃儿啊,你们双双考上大学我很高兴,可是,家里这个经济能力,即使娘去卖血,也只能供你们一个人去念书了……”
我和弟弟在一旁静静地听着,默不作声。许久,弟弟低声地说:“姐姐去。”我看了看弟弟,他的脸涨得红通通的,一副义无反顾的模样。母亲用衣袖擦了擦眼泪,没有做声。
我对母亲说:“还是让弟弟去吧,我始终是要嫁出去的。”我知道自己说这话有多么的言不由衷。上大学是我们农村孩子的唯一出路,我做梦都想跳出“农”门。
弟弟说:“还是你去吧!我在家里多少算个劳动力,还能够帮娘下地干活,好供你读书。如果我去了,你们两个在家能够供我吗?”
争论了很久,还是没有决定。那个夜晚,外面很静,静得可以听见屋内每个人在床上辗转反侧的声音。
第二天,弟弟很早就起了床,他站在堂屋里说:“娘,还是让姐姐去吧,她上了大学,将来才可以嫁个好人家。”声音不大,却足以让屋里的每个人听得流泪。
我和母亲起床后,在桌上发现了一堆纸末——是弟弟的录取通知书,已经被撕得粉碎。他帮全家人做了一个最后的决定。
送我上火车的时候,母亲和我都哭了,只有弟弟笑呵呵地说:“姐,你一定要好好读书啊!”听他的话,好像他倒比我大几岁似的。
1995年,一场罕见的蝗灾席卷了故乡,粮食颗粒无收。弟弟写信给我,说要到南方去打工。
弟弟跟着别人去了广州。刚开始,工作不好找,他就去码头做苦力,帮人扛麻袋和箱包。后来在一家打火机厂找了份工作,因为是计件工资,按劳取酬,弟弟每天都要工作十几个小时甚至更长,这是后来和他一同去打工的老乡回来告诉我们的。弟弟给我写信从来都是报喜不报忧。
每个月,弟弟都会准时寄钱到学校,给我做生活费。后来干脆要我办了张牡丹卡,他直接把钱存到卡上去。每次从卡里提钱出来,我都会感觉到一种温暖,也对当初自己的自私心存愧疚和自责。
弟弟出去后的第一个春节,他没有回家,提前写信回来告诉我们,说春节车票不太好买,打工返乡的人又多,懒得挤,而且春节的时候生意比较忙,收入也会相对高一点。我知道,他哪里是嫌懒得挤车,他是想多省点钱,多挣些钱,好供我读书啊!
弟弟后来又去了一家机床厂,说那边工资高一点。我提醒他:“听说机床厂很容易出事的,你千万要小心一些。等我念完大学参加工作了,你就去报考成人高考,然后我挣钱供你读书。”
大学终于顺利毕业了。我很快就在城里找了份舒适的工作。弟弟打来长途电话祝贺我,并叮嘱我要好好工作。我让弟弟辞职回家复习功课,准备参加今年的成人高考,弟弟却说我刚参加工作收入肯定不多,他想再干半年,多挣一些钱才回去。我要求弟弟立即辞职,但弟弟坚持自己的意见,最后我不得不妥协。
我做梦都没想到,我的这次妥协却要了弟弟的命。
弟弟出事时,我正在办公室整理文件,电话铃响了,一口广东腔,隐隐约约听得出那边问我:“你是黎兵的姐姐吗?”我说:“是,你有什么事吗?”“你弟弟出事了。请你们马上过来一趟。”我的脑袋“嗡”的一下就大了。赶忙问出了什么事?那边说,由于机床控制失灵,黎兵被齿轮轧去了上身半边,正在医院抢救。
我和母亲连夜坐火车赶赴广州。当我们踉踉跄跄地闯进医院时,负责照顾弟弟的工友告诉我们,弟弟已经抢救无效,离开人世了。母亲当时就晕倒在地上。
在医院的停尸房见到了弟弟的遗体。左边肩膀、胸部连同手臂已经不在了,黑瘦的脸部因为痛苦而严重变了形,那种惨状让人几度晕厥。
弟弟生前的同事告诉我们,在医院抢救之际,弟弟还要我们千万别通知他的家人,他说不想让我们担心。
清理弟弟的遗物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两份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受益人分别是母亲和我。母亲拿着保险单呼天抢地:“兵娃啊,娘不要你的钱,娘要这么多钱干啥啊!娘要你回来!你回来啊……”
还有一封已经贴好邮票的信,是写给我的:姐,就快要过春节了,已经3年没有回家,真的很想念你们。现在,你终于毕业参加工作了,我也可以解甲归田了……
弟弟走了很久,我和母亲都无法从悲痛中走出来。不知道天堂有没有成人高考,但是每年,我都会给弟弟烧一些高考资料去,我想让他在天堂里上大学。
( 赏析)
文章为我们讲叙了一个动人的故事。无疑,《弟弟,天堂里可否有大学》是一篇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的好文章,文章没有华丽的辞藻,只有一股浓浓的姐弟情贯穿全文。
文章处处见真情,为读者刻画了无私、坚强而懂事的“弟弟”形象:
1、“弟弟的录取通知书,已经被撕得粉碎。他帮全家人做了一个最后的决定。”----多么无私的弟弟,为了圆姐姐的大学梦,竟义无返顾地撕毁了自己的大学梦!
2、“弟弟生前的同事告诉我们,在医院抢救之际,弟弟还要我们千万别通知他的家人,他说不想让我们担心。”----- 多么坚强的弟弟,在生命的弥留之际,没有对死亡的畏惧,想到了只是亲人的担心!
3、“清理弟弟的遗物时,在抽屉里发现了两份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受益人分别是母亲和我。”-----多么懂事的弟弟,明知机床厂工作危险,竟然买好两份人身意外伤亡保险,“受益人分别是母亲和我”!这番亲情,这番伟大,又岂是常人所能比拟?
……
或许天堂很寂寞,但我们相信,天堂有了这位“弟弟”,将不再寂寞。
父爱如杉
黄也芳 发表于 2006-03-10 08:08:05
父爱如杉
作者:胡双庆
夜里,梦见父亲了,他慈祥地对着我笑,饱经风霜的脸上皱纹丛生,让人心痛、怜惜,又温暖无比。眼泪不经意便浸湿了夜色。窗外,那片杉树林在夜风中“沙沙”有声……
母亲生我时难产死了,父亲当年只有23岁,还是个毛头小伙子。母亲去世以后,父亲没有再娶,后来我曾问他为什么不给我找个后妈,父亲笑而不语,昏黄的眼睛里温情四溢,我猜想,他在思念母亲。
常常可以从邻居们口中听到我记事以前父亲的艰辛养育:我饿了,没有奶水,就哭。父亲先是熬米汤,一口一口吹冷后喂我。偶尔我会刁嘴不喝,父亲就抱着我穿乡走户,去找刚刚生了孩子的女人讨奶。
我两三岁的时候很顽皮,父亲要下地干活,于是把我托给左邻右舍赋闲在家的老人们看管。他又不放心,在地里干着干着就跑回来,看看我没事,才又去干活。来回地跑,误工又误时,有人劝父亲再找个老婆,父亲眼一瞪,别人再也不说了。
我上中学以后,家里的经济渐渐捉襟见肘,为了继续供我读书,父亲决定去贩卖树苗。因为惟有这个生意不需要多少本钱,也没什么风险,可是,路途遥远。每次去苗圃进树苗,父亲都早早起床,揣上干粮,骑上那辆破旧的自行车披着晨露出发,来回一百多公里路,回来已是月上柳梢。
回到家,虽然早已疲惫不堪,父亲却并不急着睡觉,他会把树苗在堂屋中央一字儿铺开,每次从中间找出一棵最长、最直、最粗壮的放在一边,然后将其余的按根数分成堆,用稻草一捆一捆扎好,这才上床睡觉。睡不了几个小时,父亲又出发了,沿着乡村小道挨家挨户地兜售。等我起床,就会发现后园的空地上又多了一棵新栽的杉树。
一棵,两棵,三棵……树苗越来越多了,渐渐地形成了一片杉树林,父亲把它们栽得整齐有序,横看成线,纵览成排。我问父亲:“为什么不一下子全栽了,而要一棵一棵地栽呢?”父亲一边浇着水,一边说:“我要把每次最好的树苗栽在这里。”我又问:“你栽这么多树干嘛?又不能长出稻子来。”父亲歇下来,使劲地吸一口烟,然后摸摸我的头,得意地说:“等你长大娶媳妇的时候,好给你打家具呀!”
有一次,父亲像往常一样出去进树苗了,我一人在家。到了下午,天气骤变,一时间飞沙走石,暴风雨突然降临,屋顶上的瓦片都被风掀了起来,不时有树枝、石子、瓦片什么的砸下来,我钻到床底下,害怕得直发抖。
直到凌晨三四点钟,父亲才跌跌撞撞地回来,额头上的血和泥浆粘糊在一起,已经有些凝固,衣服破得不堪入目,自行车摔得变了形。我无法想像那样的雨夜,他是怎么赶回来的。父亲确认我没事以后才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并说,以后再也不去进树苗了。
可是父亲还是去了,越来越昂贵的学费和生活开支逼得他别无选择。不同的是,此后每次出发前,他都要反复提醒我,如果再有暴风雨,就跟着邻居跑,不要站在电线下、树下和屋旁。每个星期,父亲都会将那些残破不堪的零钱清理整齐,用橡皮筋扎好了,然后交到我手上,“伢子啊,一定要好好读书。”在父亲日渐苍老的面容下,我像一棵小树苗,茁壮成长……
等数到有三百多棵树的时候,我已经大学毕业。父亲做了丰盛的晚餐庆贺。他还破天荒地给我斟了一杯酒,“伢子啊,以后就是大人了,也是个男子汉了,一定要走正道,做正事。”父亲说这些的时候,并没有望着我,我却看见他眼里闪着晶莹的泪光。我知道,那是一种骄傲和喜悦的泪水。
当我兴奋地告诉父亲,我终于可以跳出“农”门,到城里上班时,父亲沉默了。许久,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然后将酒杯重重地落在桌面上,“你觉得在农村就不能干一番事业吗?伢子啊,不论你翅膀有多硬,你都别忘记,你是吃百家奶、穿百家衣长大的。这里所有的父老乡亲,都是你的亲爹、你的亲娘……”那是我第一次听见父亲如此沉重的语气。
虽然相继寄来了几家公司的报到通知,我还是没有到城里上班。恰逢村委会换届选举,父亲征求我的意见后,帮我报了名。因为我是村里惟一的大学生,乡亲们一致推选我做村长,从他们欢欣的脸上,我读到了一份渴望和一种希冀。笑得最开心的当然是父亲,他一边接受着乡亲们的祝贺和羡慕,一边不住地向大家作揖、点头。
我当上村长后的那个秋天,父亲有一天晚上突然晕倒在家里,那一刻,我发现他一下子老了十岁。我赶紧喊人将父亲送往县医院。
当我拿到化验单时,惊呆了,“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医生望了望我,略带歉意地说:“应该不会错,还是好好安排一下后事吧!”我的眼泪“扑簌簌”直往下落,我怎么能相信,看上去如钢似铁的父亲竟得了胃癌,而且,已到晚期。
我洗了把脸,整理了一下情绪才去见父亲,可父亲仍然看出我的异样,他招呼我坐到床边,拍拍我的肩说:“伢子,别伤心,人都是要去的,你娘一个人在下面呆了这么多年,我也很想去看看她呢!”我哽咽着,“爹,你瞎说些什么啊?”父亲居然朝我笑了笑,目光中有一种迷离的憧憬,“其实,你读大一时我就知道我得了什么病了,终于还是看到你学业有成,我总算可以放心地去了。以后再给我找个好儿媳妇,你娘和我在九泉之下也就心满意足了。”我的眼泪顺着面颊,再一次泉涌成河。
在医院住了两天,父亲便吵着要回家,说死在医院不如死在家里好。我知道他是不想再接受治疗,怕花很多钱。父亲的老哥们到家里来看望他,开着玩笑跟他说,“你现在可不能走啊!”父亲很坦然地笑,“现在伢子也长大成人了,我也算尽到义务了,去阎王那儿报到,他们不会割我舌头了吧!”那人说,“你如果现在蹬腿了,伢子可不好办呢!”
我知道他指的是殡葬改革。那段时间正是农村实行殡葬改革的初始时期,当村委会宣布这项政策的时候,许多老人家都跑到村委会去闹。就连父亲,也时常指责我,“老子活了几十年,也没见过人死了要用火烧的,尸身都没有一个,你要乡亲们怎么去见地下的先人?”我很细致地给他解释,说这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基本国策,父亲头一摆,“不听,怎么说也不能烧。”
可是有一天,父亲突然把我叫到床头,“伢子,我算是想通了,人都死了,还管他是埋是烧啊!等我去了,你还是把我烧了吧!将骨灰挖一个小坑埋在你母亲坟旁就行。我也算是赶了趟时髦。”我说,“你别说了,我再想想办法。”父亲笑了笑,“当村长就要以身作则,要不然以后的工作还怎么做?”
父亲的病情恶化得很快,一天猛似一天,不多久,就已经不能正常进食,只能靠一天几遍输液来维持生命。偶尔,他会让我扶他到后门,搬一把椅子坐在那里,望着后园里一派葱茏的杉树林,很憔悴,也很得意地笑着说,“爹这一生不算白活,虽然没留给你什么家业,这些杉树,等你结婚时就可以派上用场了。打些家具,再砍一些拿去卖掉换钱,当作结婚的费用。”我站在一旁噙着泪,不住地点头。
父亲走了,没能挺过那个冬天,他是微笑着离开的。他说:“好好给乡亲们做事,不要给爹娘丢脸……我终于可以安心地去见你娘了……”
我选了一棵最直的水杉,给父亲做了块灵牌,给母亲也做了一块。剩余的木料请人打了张龛台。每每看见那两块整齐地安放在龛台上的木牌,就像见到了两位老人家,浑身顿时充满了力量。
父亲的杉树越长越高、越来越粗了,它们从来不生虫子。虽然因为栽种的时间不同,粗细不一、高矮不齐,但它们都笔挺地直冲云霄,即使是偶尔的暴风雨将它们吹得东倒西歪,风雨过后,它们便又昂首挺胸,巍然屹立,重新成为村子里最美丽、最壮观的风景。
父亲生前种下的324棵水杉树,如今还剩下323棵,即使在我娶妻之时,都没曾舍得伐过一棵。妻听过我讲给她的关于父亲和杉树的故事,她也赞成我不去动它们。妻说:“这些杉树就像是爸爸的眼睛,时时刻刻都在注视着我们,佑护着我们!”
窗外,杉树林还在夜风中“沙沙”地响着。妻不知什么时候也醒了,下床从衣柜里取出一件大衣披在我的肩上,“起来,我陪你去看看杉树林吧……”
(赏析)
往往,写母亲的文章多于父亲,因为俗话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如山的父爱是深沉的,所以要很好地刻画出能打动读者的父爱难于母爱,但少,并不代表没有,本文便是其中精彩的一篇。
文章中的这位父亲又与一般的父亲不同,因为文中作者的母亲难产而死,这位父亲即当爹就当妈。“我饿了,没有奶水,就哭。父亲先是熬米汤,一口一口吹冷后喂我。偶尔我会刁嘴不喝,父亲就抱着我穿乡走户,去找刚刚生了孩子的女人讨奶。”这是怎样的一个父亲形象,又是一股怎样的力量让做为一个大男人的父亲放弃了自尊,抱着“我”穿乡走户,去找刚刚生了孩子的女人讨奶?
----这就是父爱!一种质朴的、动人的爱。
父亲是善良的:“不论你翅膀有多硬,你都别忘记,你是吃百家奶、穿百家衣长大的。这里所有的父老乡亲,都是你的亲爹、你的亲娘……”
父亲是坚强的:“别伤心,人都是要去的,你娘一个人在下面呆了这么多年,我也很想去看看她呢!”
父亲是通情达理的:“当村长就要以身作则,要不然以后的工作还怎么做?”
这样的一位父亲,我们只有在心里衷心祝愿,善良的父亲为了自己的孩子,辛苦了一辈子,但愿他能够在天堂里安享晚年。
那只沾满灰土的红薯
huangyefang 发表于 2006-03-10 08:00:39
那只沾满灰土的红薯
作者: 傅小月
我老家那个村子,在辽东靠边界的山沟里。村子一半起伏在小山腰上,另一半沿河趴着。老人们说这是龙形地,可我怎么看它都像一条狗,趴在地上懒懒地晒着太阳的狗。村里村外都是密密的、暗蓝色的参天大树,下雪的时候,尤其动人,因为经常一落三尺来厚。
然而,那年那月,下雪却不是一件“动人的事”。经过许多个冬天之后,我才渐渐明白自己再躲不过那场雪。无论我蜷缩在屋子里,还是远在另外一个地方,纷纷扬扬的雪,都会落在那曾经历的一段岁月里。
那个冬天我13岁。
雪还是像多年的老朋友一样,不约而来,如期而至。漫天雪花中,我家和当时大多数人家一样,沮丧得只有虔诚地祈求好雪能兆一个丰年,虽然它渺茫得像掌中的雪花,但亲人们仍乐此不疲,年复一年地期待着。
无尽的期待中,也是大雪的天,大舅托人送来了几个红薯。母亲接过了侄子手中的红薯,连一句客气的话还没顾得上说,便连忙吩咐姐姐快去洗了煮来吃。红薯煮熟了,母亲又亲自数了数,平均分给了家里的5口人吃。我和哥哥比谁都吃得快,偏偏锅里还剩一个没分出去。于是,我们便争了个难分难解,差点没厮打起来。大概是心虚的原因,我俩同时放手,“啪”,热腾腾的红薯掉在火坑里,上面粘了一层厚厚的泥灰。母亲发现了,手提着一把笤帚打了过来,分明是要教训教训这两个不争气的孩子。可是,没等我们躲避,母亲却把举过了头的笤帚慢慢地收了回去。还是哥哥反应快:“妈妈从来没有打过我们,那是吓唬咱们的。”果然,母亲对谁也没碰,只是狠狠地瞪了我俩一眼,拾起地上的红薯,转身进了房。
等我回头再去找母亲时,屋里静得连掉一根针都能听得见,母亲正小心翼翼地剥那沾满灰尘的红薯皮,眼中噙满了泪水。少不更事的我,呆呆地站在母亲旁边,只等她高兴起来。不料,母亲一把将我搂住,屋里同样静得依然听不到一丝声响,只觉得母亲的泪水不住地从我脸上滑过……
事后,姐姐告诉我,锅里那红薯是留给我哥俩上学吃的。姐姐说,母亲连红薯味都舍不得多闻一会儿。为此,我一直懊悔不已。这种懊悔一直延伸到以后家中有好多红薯的日子里。
过年了,母亲一心想让全家吃个热乎乎的饱肚子。暮色渐浓,我在外面疯够了回家,先溜进厨房瞧了瞧,看见冒着火苗的火炉上,放着那把平时很少用的大炒勺,心想今天一定能吃到油水汪汪的好东西了。不一会儿,姐姐把炒好的菜端上了桌子,我们便凑到桌旁等候。吃饭的人都齐了,怎么还不见母亲来?没等父亲使唤,我便三步并作两步奔向厨房。出于好奇,我没有推门进去,只是在纸糊的窗户上偷偷撕开一条缝,眯着眼睛往里看:母亲正在往炒勺里倒开水。我满以为她要涮洗,她却双手捧起勺子,来回地涮了涮,端到嘴边,一饮而尽。我顿时目瞪口呆!望着母亲贪婪的吃相,泪水潸然而下。记忆也闪电而至。
母亲曾答应送我一套新衣服——草绿色的仿军装。那时候,军装是最让人羡慕的了。然而,几天后,母亲又改口:“将你哥的衣服补一下,将就点吧。”愤怒和委屈直冲脑门,我很蛮横地表达了宁缺勿滥的原则。母亲很恼火,丢下一句话:“那就明年吧。”便自己忙活去了。
我坏坏地走到母亲身边,将课文里学到的“曾子杀猪”的故事说给她听。故事的大意是曾子为了不失信于儿子,毅然挥刀杀猪。我把它活用到母亲身上。母亲听后脸色陡然大变,呆呆地立着,一连几天都闷闷不乐的。
现在想来,深恨自己当时那不知从何而来的恶毒。那一刻,我第一次知道母亲的爱有多深多重。母亲就是这样,自己煮食发馊的食物,却把大米白面、甘果蔬菜给予我们,使我们营养充足,身体强壮。
或许,随着时间的流逝,记忆总会淡忘的。可二十多年过去了,直到今天,母亲那偷喝涮锅水时的动作依然清晰地刻在我的脑海里,每每想来,仍会心惊。
又是春天,故乡怕已是花红柳绿了,山墙里的喇叭花怕也不用探头探脑了吧?可是,故乡啊,你什么时候才能融掉我心中那层厚厚的雪呢?
(赏析)
《那只沾满灰土的红薯》通过日常生活中一件件极为普通常见的事情描绘出一位母亲对孩子深深的爱,也许这些日常生活中的小事情,你经历过,我经历过,我们每一位做孩子的曾经历过,正是因为这些我们曾亲身经历过的事情,打动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心。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读罢此文,深深感慨。
“事后,姐姐告诉我,锅里那红薯是留给我哥俩上学吃的。姐姐说,母亲连红薯味都舍不得多闻一会儿。”,“她却双手捧起勺子,来回地涮了涮,端到嘴边,一饮而尽。我顿时目瞪口呆!”多么无私、多么伟大的母亲,为了让孩子不饿肚子,自己竟连红薯味都舍不得多闻一会儿;为了让孩子吃饱,自己竟然偷喝涮锅水!为了孩子,委屈的是母亲,受苦的是母亲!
可是,作为孩子的我们又何时才了解母亲的心?
“我坏坏地走到母亲身边,将课文里学到的“曾子杀猪”的故事说给她听。故事的大意是曾子为了不失信于儿子,毅然挥刀杀猪。我把它活用到母亲身上。”为此,“呆呆地立着,一连几天都闷闷不乐的”
----可怜天下父母心!我们却伤了母亲的心!
谁解天下父母心?相信读完这篇文章的每一位读者都会被深深感染。做一个懂事而贴心的孩子吧,让因为爱我们而苦了自己的母亲宽心!
母亲为我煮饺子
黄也芳 发表于 2006-03-10 07:12:47
母亲为我煮饺子
作者:佚名
我过去教过的一个正在读大四的学生放寒假后到学校来看我。我问他:“回到家里感觉好不好?”他说:“感觉最深的一点就是,吃饭不用刷卡!”我哑然失笑。他却认真地说:“真的,老师,说起来有点俗,可我感觉最深的确实是这一点。您知道吗,我毕业后打算到欧洲去读研,到那时再想吃妈妈做的饭可就难了。不是跟您吹,我妈做的饭,称得上是世界一流!管够,还惟恐你吃不好!我妈劝起饭来没完没了,弄得我的减肥计划彻底泡汤,可我这心里头啊,却乐着呢!老师,我总记得您讲过的那个吃饺子的故事,一想起那个故事,我就能从我妈妈做的饭中品出了一种特别的滋味。”
我心头一热,说:“难得你还记得它。”
我的确曾给这一届学生讲过一个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真实故事。朋友在外地工作,常年不回,母亲盼啊盼,终于得到了儿子要在除夕之夜回到故里的喜讯。那天,在爆竹声中,母亲包好了三鲜馅儿饺子,等着儿子回来后下锅。馅儿是精心调制的,应该正对儿子的胃口。但是,母亲心里还是有些忐忑,她想预先知道饺子的咸淡,便煮了两个品尝。一尝不要紧,母亲大惊失色,饺子馅儿里竟然忘了放盐!看着两屉已包好的饺子,母亲绝望至极。她知道可以让儿子蘸着酱油吃,她也知道即便蘸着酱油吃儿子也会欢呼“好吃死了”,可她不愿意让千里迢迢赶回家来的儿子吃到有缺陷的饺子。怎么办?这个聪慧的母亲,居然从邻居那里讨来了一个注射针管,调好盐水,开始逐个给饺子“打针”。儿子回到家时,饺子也注射完毕。母亲煮好了饺子,让儿子尝尝饺子的味道如何。儿子尝了,连说“好吃”。这时候,母亲得意地举起那个针管给儿子看,向儿子夸耀说她可以将每一个有缺陷的饺子修复得让他察觉不出来。可是,儿子听着听着就哭了……他在想,这些年,他一个人在外面打拼,也曾吃过很多饺子,那些饺子咸的咸,淡的淡,他都咽下去了,有谁能像母亲这样在意他的口味?为了让儿子吃到咸淡适宜的饺子,母亲竟想出了这样高妙的法子。吃着这交织着母亲的爱与智慧的饺子,哪个孩子能不动容?
我多么欣慰,几年前,我将这样一个暖心的故事植入了孩子们的心田。我本不指望收获什么的,甚至以为那些听故事的人很快就会将它淡忘了。但是,这个同学居然能把这则故事铭记这么久!我相信,铭记着这则故事的人会珍惜母亲做的每一餐饭,会在寡淡的饭菜中品出一种难得的真味与厚味。母亲摆出一场爱的盛宴,只等着她心爱的小鸟来啄。幸福的小鸟啊,你无须刷卡,只管欢畅地啄食、尽情地享用这人间的珍馐吧。
(赏析)
《母亲为我煮饺子》是一篇颇富哲理的真情小散文,文章短小精悍,文章以“我教过的一个正在读大四的学生放寒假后到学校来看我,我问他回到家里感觉好不好?”而引出话题,接着笔锋一转:“我心头一热,难得你还记得它”,文章很好的完成了过渡,引出了真正与文章标题“母亲为我煮的饺子”有关的故事,一句“我的确曾给这一届学生讲过一个发生在我朋友身上的真实故事”,故事娓娓到来,文章虽短小,全文却有几个转折与过渡,衔接得相当巧妙与紧凑,这便是本文成功的一方面。
俗话说“平淡见真情”。《母亲为我煮饺子》另一处成功的地方就在于这种“平淡的真实”:“真实”的人,“真实”的事,“真实”的一份母子情,这份真实能够换取读者一份真实的感动。“她知道可以让儿子蘸着酱油吃,她也知道即便蘸着酱油吃儿子也会欢呼“好吃死了”,可她不愿意让千里迢迢赶回家来的儿子吃到有缺陷的饺子。怎么办?这个聪慧的母亲,居然从邻居那里讨来了一个注射针管,调好盐水,开始逐个给饺子打针。”相信每一位读者读到这里,都会被文中母亲这份细致所打动。
最后,文章结尾处作者巧妙地将文章进行了一个小小的升华:“我相信,铭记着这则故事的人会珍惜母亲做的每一餐饭,会在寡淡的饭菜中品出一种难得的真味与厚味。“ 母爱的“真味”与“厚味”是在象“母亲为我煮的饺子”般寡淡的饭菜中体味出的!
女儿的太阳 温暖了妈妈心房
huangyefang 发表于 2006-03-10 07:00:45
“随后,小罗拉每天都要画太阳,3年过去,她已经画了500多幅太阳图。她把这些画贴在家里的墙壁上、冰箱上、沙发上。只要能贴的地方,全都贴上了…… ”
女儿的太阳 温暖了妈妈心房
作者:那娜
在法国巴黎,有一个名叫索菲亚的女人。年轻的她靠卖画为生,与一个5岁的女儿罗拉相依为命。罗拉并非她的亲生女儿,是她在一次卖画时捡到的。女孩的腿有点残疾,走路的时候有点瘸,但却十分聪颖。母女俩的生活过得平静而幸福。
然而2002年初,索菲亚明显消瘦下来,她开始剧烈地咳嗽。她去医院检查,结果医生诊断她患了肺癌,而且已是中晚期了。
那段回家的路,她是一步一挪地走回去的。她没有为自己悲伤,她只是担忧女儿今后的生活。女儿才5岁啊,她离开自己,该怎么生活?那晚她为女儿做了很多好吃的,看着女儿吃得津津有味的样子,她的眼泪忍不住落了下来。女儿不解地问:“妈妈你怎么了?”她哽咽着说:“妈妈病了,以后你要学会自己照顾自己啊!”女儿乖巧地回答:“妈妈,我早就会照顾自己了,我还会照顾你呢!”女儿的话让她更加伤心,最终她没有将详细病情告诉只有5岁的罗拉。
2002年6月,她接受了手术,切除了左边的半个肺,并接受了多次化疗,之后,便在家中休养。为了生活,她依然时常出去卖画。可是所有的治疗并没有让她的健康有多少改善。她觉得身体越来越差,走路快几步,就会气喘吁吁,她的脸色也越来越苍白。她感觉自己的生命仅仅是在维持。
罗拉看着妈妈虚弱的样子,忧伤极了。她多想让妈妈重新健康美丽起来啊!有一天她突然记起来,自己生病的时候,妈妈总是让自己晒太阳,说一晒太阳病就好了。她就对妈妈说:“妈妈,我带你去晒太阳吧。”那段时间,行走在香榭丽舍大街上的游人们不会忘记,总有一个5岁的瘸腿小女孩拉着妈妈的手,走在香榭丽舍大街上,一起享受太阳的照射。
可是深秋过后,巴黎开始下雨。那段时间,有近一个月没有看到太阳的影子。小罗拉天天祈祷天晴,可是,上帝似乎没有听到她的祈祷,天气始终没有放晴。
罗拉急坏了。聪明的她想了个办法,她拿出妈妈的油画笔,画了一个太阳。她拿给妈妈看,稚声说:“妈妈,这个太阳可以让你感到温暖。”躺在床上的索菲亚端详着女儿的画,感到心里注入一股暖流。她高兴得热泪盈眶:“这个太阳好温暖,妈妈已经感到它的热度了。”小罗拉高兴极了,问道:“妈妈,你真的感觉到温暖了?”索菲亚认真地点点头。此时,她的脸颊由于激动,真的出现了一丝红润。小罗拉高兴地说:“那我要画很多很多太阳,让你感觉很温暖。”
随后,小罗拉每天都要画太阳,3年过去,她已经画了500多幅太阳图。她把这些画贴在家里的墙壁上、冰箱上、沙发上。只要能贴的地方,全都贴上了……
就这样,3年的时间过去了。2005年3月,索菲亚又去医院做检查时,医生告诉她,她的癌细胞已经转移,生命最多还有半年了。面临死亡,索菲亚已经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只是,她希望自己以一种最美丽的方式告别生命,给女儿留下美好的记忆。
(赏析)
毫无疑问,《 女儿的太阳 温暖了妈妈心房》是一篇清新可人的优美而感人的散文。
看罢《女儿的太阳 温暖了妈妈心房》,我们无不被罗拉天真的童真所感动。
“妈妈,我早就会照顾自己了,我还会照顾你呢!”,“这个太阳好温暖,妈妈已经感到它的热度了。”,“小罗拉每天都要画太阳,3年过去,她已经画了500多幅太阳图。她把这些画贴在家里的墙壁上、冰箱上、沙发上。只要能贴的地方,全都贴上了…… ”多么可爱、多么懂事的孩子。
文章文笔清新,以那份浓烈而质朴的母女情贯穿全文,让人着实感动。“索菲亚的脸颊由于激动,真的出现了一丝红润”,我们期待真情所至,死神却步,然而“2005年3月,索菲亚又去医院做检查时,医生告诉她,她的癌细胞已经转移,生命最多还有半年了。 ” 不知道这位善良的母亲命运如何,但我们期望小罗拉的爱、小罗拉话给这位母亲太阳能够创造生命的奇迹。
母亲买的水果
黄也芳 发表于 2006-03-10 06:58:56
母亲买的水果
作者: 古风
在我生活的这个城市里,发生了这样一桩案子。
一天中午,一个捡破烂的妇女,把捡来的破烂物品送到废品收购站卖掉后,骑着三轮车往回走,经过一条无人的小巷时,从小巷的拐角处,猛地窜出一个歹徒来。这歹徒手里拿着一把刀,他用刀抵住妇女的胸部,凶狠的命令妇女将身上的钱全部交出来。妇女吓傻了,站在那儿一动不动。
歹徒便开始搜身,他从妇女的衣袋里搜出一个塑料袋,塑料袋里包着一沓钞票。
歹徒拿着那沓钞票,转身就走。这时,那位妇女反应过来,立即扑上前去,劈手夺下了塑料袋。歹徒用刀对着妇女,作势要捅她,威胁她放手。妇女却双手紧紧地攥住盛钱的袋子,死活不松手。
妇女一面死死的护住袋子,一面拼命呼救,呼救声惊动了小巷子里的居民,人们闻声赶来,合力逮住了歹徒。
众人押着歹徒搀着妇女走进了附近的派出所,一位民警接待了他们。审讯时,歹徒对抢劫一事供认不讳。而那位妇女站在那儿直打哆嗦,脸上冷汗直冒。民警便安慰她:“你不必害怕。”妇女回答说:“我好疼,我的手指被他掰断了。”说着抬起右手,人们这才发现,她右手的食指软绵绵的耷拉着。
宁可手指被掰断也不松手放掉钱袋子,可见那钱袋的数目和分量。民警便打开那包着钞票的塑料袋,顿时,在场的人都惊呆了,那袋子里总共只有8块5毛钱,全是一毛和两毛的零钞。
为8块5毛钱,一个断了手指,一个沦为罪犯,真是太不值得了。一时,小城哗然。
民警迷惘了:是什么力量在支撑着这位妇女,使她能在折断手指的剧痛中仍不放弃这区区的8块5毛钱呢?他决定探个究竟。所以,将妇女送进医院治疗以后,他就尾随在妇女的身后,以期找到问题的答案。
但令人惊讶的是,妇女走出医院大门不久,就在一个水果摊儿上挑起了水果,而且挑得那么认真。她用8块5毛钱买了一个梨子、一个苹果、一个橘子、一个香蕉、一节甘蔗、一枚草莓,凡是水果摊儿上有的水果,她每样都挑一个,直到将8块5毛钱花得一分不剩。
民警吃惊地张大了嘴巴。难道不惜牺牲一根手指才保住的8块5毛钱,竟是为了买一点水果尝尝?
妇女提了一袋子水果,径直出了城,来到郊外的公墓。民警发现,妇女走到一个僻静处,那里有一座新墓。妇女在新墓前伫立良久,脸上似乎有了欣慰的笑意。然后她将袋子倚着墓碑,喃喃自语:“儿啊,妈妈对不起你。妈没本事,没办法治好你的病,竟让你刚13岁时就早早地离开了人世。还记得吗?你临去的时候,妈问你最大的心愿是什么,你说:我从来没吃过完好的水果,要是能吃一个好水果该多好呀。妈愧对你呀,竟连你最后的愿望都不能满足,为了给你治病,家里已经连买一个水果的钱都没有了。可是,孩子,到昨天,妈妈终于将为你治病借下的债都还清了。妈今天又挣了8块5毛钱,孩子,妈可以买到水果了,你看,有橘子、有梨、有苹果,还有香蕉......都是好的。都是妈花钱给你买的完好的水果,一点都没烂,妈一个一个仔细挑过的,你吃吧,孩子,你尝尝吧......”
(赏析)
如果说爱是心灵一种美的牺牲,那么真情就是一颗埋进心灵的种子,因为,一篇写情的文章要打动人,便要写出其中真挚的感情,因为有真情,爱的牺牲才显得高贵而伟大。《母亲买的水果》中母亲对儿子的那种爱,便是真情的表现。
在写亲情的文学作品中,写母爱的文章占了很大的比重,因为写母爱的文章多了,且大多千篇一律,所以难以吸引读者的视线,读了也难以让人感动。但《母亲买的水果》不同,作者独具匠心,文章所叙述的故事,本来就是一块质地很好的石料,所以雕塑出来的塑像也一下子吸引了读者的眼球。
母爱如月光,予以我们温情与感动,让我们的灵魂得到洗礼,《母亲买的水果》一文所刻画的母亲想象深深打动了每一位读者,尤其是文章出人意料的结局,更给了我们一种心灵的震撼。
爱的力量
黄也芳 发表于 2006-03-10 06:42:58
爱的力量
作者: 沈嘉禄
一个年轻的母亲因患白血病缠绵病榻多时,身心越来越疲惫。她知道留给自己的日子不多了,就趁医生、护士不注意的时候拼命地为女儿编织了一件毛衣。毛衣织完藏在枕头下,人也从此进人半昏迷状态,后来她隐约听见护士的议论,知道自己不出3日将永远地离开亲人,心里倒也十分镇定。
第二天突听到病房外有鼓乐声,问床前守护的丈夫,丈夫只得告诉她:再过两天就是“六一”儿童节了,学生们在操练。年轻的母亲咬咬牙说:“我要活过儿童节,我不能死在6月1日。不然,每到儿童节,女儿想起这天失去母亲,她能高兴吗?”果然,这个年轻的母亲在半昏迷状态下与死神周旋,时不时微睁开眼睛问,什么时候了?终于坚持到6月2日,她松了一口气:“好了,我要同你们说再见了。”说完指指枕头下,含笑而去。
有一次大地震后,一个母亲怀抱要儿被困在倒塌的建筑物下,时间一天天过去,救护队没有找到她们。婴儿饿得奄奄一息时,母亲用石块割破静脉,让鲜血滴进孩子的嘴里。等人们终于找到她们时,母亲已死去,奥儿以响亮的啼哭歌颂着母爱的伟大。是的,母爱是伟大的。在这种母爱的支撑下,母亲富有超常的坚韧和超常的牺牲精神。这种超常的精神和意志,是人类得以繁衍、进步、纯洁的原动力。但是,儿女们常常忘记这个简单的道理,非要他们为人父母后才觉醒。那时,一切都晚了。
(赏析)
生命之血,母爱之河,爱的力量无穷大。云有多大,母爱就有多大,母爱的付出是无限的!
“婴儿饿得奄奄一息时,母亲用石块割破静脉,让鲜血滴进孩子的嘴里。”用鲜血撑起孩子生命的希望,母爱是何等的伟大,何等的奋不顾身,千百年来,母爱就这么义无返顾地谱写了一页页震撼人心的不朽篇章!
文章流畅的将两个短小精悍的故事串联在一起,歌颂了同一个主题,那就是爱的力量,爱的力量可以创造奇迹!
一位患白血病缠绵病榻多时的母亲为了活过儿童节,为了不使自己的女儿每到儿童节想起这天失去母亲而伤心,在半昏迷状态下与死神周旋,终于坚持到6月2日,她松了一口气,含笑而去。另一位则是同样伟大的母亲,大地震后,母亲怀抱婴儿被困在倒塌的建筑物下,时间一天天过去,救护队没有找到她们。婴儿饿得奄奄一息时,母亲用石块割破静脉,让鲜血滴进孩子的嘴里,母亲用鲜血延续了婴儿的生命!
两位伟大的母亲,用生命和鲜血将母爱演绎得淋漓尽致,我们无法不为之动容!
上天让我碰到你
huangyefang 发表于 2006-03-09 09:07:14
上天让我碰到你
作者:宁 子
那时,我们是两个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互相仇视的孩子,我的妈妈是他的继母,他的爸爸是我的继父,我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他14岁我12岁的时候,被我们的父母硬生生放置在了同一个家里。
他姓冯,叫冯凯,但我总是厌恶地叫他“二马子”;而他则不客气地喊我“糖包子”,因为我姓唐。
冯凯喜欢踢足球,他所有的课余时间几乎都用在了踢球上。踢完球回家,满屋子就会充斥着臭袜子的味道。我常用不吃饭表示强烈的抗议,冯叔叔就会按着他的脖子洗脚洗袜子。有一次,他终于忍不住恨恨地对我说:早晚有一天我要让你吃我的袜子!我立刻把这话传给了冯叔叔,结果他“荣获”了半小时罚站的“奖励”。后果是第二天早上,我刚写好的作业不翼而飞。我大哭一场,他挨了两巴掌。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像这样的交锋不知有多少次。有时候算下来,谁都没有真正占到便宜。但是停止不下来。妈妈不止一次地摇着头说:天生的一对冤家!
后来,随着成长我们不再当着大人的面发生冲突,甚至有一天,他开始在我妈和他爸的面前叫我“妹妹”。当时妈一脸的惊喜,几乎要流下泪来。只有我知道,他那似笑非笑的眼神里藏着怎样的“阴险狡诈”。我的智慧并不输给他,当即就叫了他一声“哥”,但听得见自己牙齿碰牙齿的声响。
那天起,我们的斗争彻底转移到地下,方式也越发多样了。
就这样,我们在彼此的“折磨”中朝夕相对地度过了三年的时光。三年后,冯凯考取了以足球出名的那所高中。因为离家远,所以需要住校。他走之前,我将一双崭新的球鞋交给妈,让妈给他,是他一直想要的“耐克”运动鞋。妈感动地拥抱了我。我偷着笑了,那双鞋足足比冯凯的脚小了两码!我就是要让他空欢喜一场,作为我们战争告一段落的终结。
在他们都离开后,我兴奋地朝床上一躺,身体却猛地塌了下去——床的一端竟然让他错开了!好在有惊无险。那一刻我抚摩着被触痛的手掌,才知道,这一段落的战争,我们谁都没有赢。
以后,冯凯每隔两周回来一次,好像我们都有些疲惫了,很长时间没再做什么动作,但我会想办法拒绝和他见面。我对自己说:不相融便做陌生人吧,何况,本来就是陌生人。我想我们之间终是承不起兄妹之情的。
冯凯读高三时,我也16岁了,不再抵触他,但是沉默。沉默比敌对更显陌生。
那个周末,是他回来的时间,我又在离家不远的街上漫无目的地遛达。很晚了才慢慢地朝回走。毫无防备地,在通往小区的转弯处,一个醉醺醺的男人闪出来挡住了我的路。来不及呼喊,他的手便一把掩住我的嘴。我拼命挣扎,但无能为力。一股巨大的恐惧劈头盖脸地朝我压了下来。
突然,抓着我的男人大叫一声松开了手。然后我看到冯凯愤怒的面容,那是我此生见到过的最亲切的面容。
“哥!”我几乎是狂叫了一声。他没有答应。他已经和那个男人打成一团。一边打一边恨恨地说:“让你欺负我妹妹!让你欺负我妹妹!”
男人终于歪歪斜斜落荒而逃,他要追时被我拉住。他的额角流血了。我一边哭着,一边手忙脚乱地拿了衣袖去擦,碰到伤口,他疼得抽了口气,却忽然笑了,说:“糖包子,你刚才叫我哥。”
他很久没有叫过我“糖包子”了,我也很久没有叫过他哥。其实在我心里从未承认他是我哥。
这次,我没有反叫他“二马子”,而是抽抽噎噎地小声问:“你怎么来了?”他不答却反问:“我每次回来你都不在家,是故意的吧?”
我低头不语。
他忽然说:“唐甜甜,我们和好好不好?”
我点点头:“可是你要告诉我你为什么在这里。”
“天晚了不安全,我等你呢。”他终于诚恳地承认下来。
“什么原因让你不想和我作对了?”
“因为你的耐克鞋。”
“可是……”我瞠目结舌。难道他没有发现那双鞋有问题吗?
“小丫头,虽然不能穿,可那到底也要好几百块钱。平白无故,你会把攒了好几年的压岁钱花在一个陌生人身上吗?”他拍拍我的头,“看着那双鞋,我一下子就想明白了。”
“冯凯。”我停下脚步定定地看着他,看着他好看的眼睛和零乱的头发,还有额角没擦干净的血迹,忽然哭了。
“不许叫冯凯,叫哥。”他按着我的肩膀,“记住我是你哥,有我在,就没有人敢欺负你。”
“哥。”我抽抽搭搭地叫出来,哗哗地流着眼泪抱住了他。
那是10年前的一个夜晚。从那天晚上开始,我很确定很确定地知道了,我的生命里还有一个亲人,他叫冯凯,是我的哥哥。
后来那双他一直没穿的耐克鞋我们一人保存了一只,成为和好的见证。接着,冯凯去南京读大学,我送了他新的耐克鞋,因为他依然喜欢踢足球。两年后我也去南京读大学。那一年继父去世,妈妈也下岗了,冯凯于是凭借自己的球技和小小的名气,去球队当外援,赚取我的学费和生活费。每次我去看他,最习惯的动作是检查他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疤,一直看到眼泪缤纷。他说我是傻丫头,说那些伤疤是他的男人味。
我大二的时候冯凯工作了,留在南京。闲暇时依然踢球,负担我的学费和生活费,还要让我穿“淑女屋”的裙子,涂“REDEARTH”口红。他要我像个大唐公主一样骄傲地生活。
我大学毕业后,冯凯要我读研,他继续踢球供我。可是由于太拼命,在一场比赛中他不幸腿部严重受伤,从此不能再奔跑了。我于是背着他放弃学业,应聘到一家许我以高薪的医院做了护士。三个月后他知道实情,痛骂我:糖包子,你是个十足的笨蛋!我由着他骂,等他骂累了,伸手擦去他满脸的泪水。我说:让我为你作些牺牲吧。他问凭什么,我说凭我是你妹妹。
现在,冯凯自己开了家小小的电脑公司,迷恋网上的足球游戏,妻子如玉女儿如花。我在一所不大不小的医院做了挂牌医师,并终于取得了想要的学位。妈妈和我与冯凯住在同一个家里。家很大,装得下许多相爱的人。
那日单位有聚会。席间,一对年轻人彼此嬉笑着攻击对方,言语“刻薄”,忽然中央一位很年长的大夫说:“据说,前世很相爱的人,今生会是冤家……”
四下里哄笑起来,只有我怔怔地坐在那里想着这句话。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上天让我碰到冯凯,让我们从最初的彼此仇视,成为如今情同手足的兄妹,一定是有原因的.
(赏析)
生活在组合家庭中的孩子,会有什么样的故事?《上天让我碰到你》给我们讲叙了一对“欢喜冤家”的故事。
作者开门见山,在文章开头“我的妈妈是他的继母,他的爸爸是我的继父”,便很好地将文中主人翁的生活环境全盘托出。另外“我们是两个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互相仇视的孩子”,“被我们的父母硬生生放置在了同一个家里”,“互相仇视”与“硬生生”道出了这个家庭的不和谐。怎么个不和谐法呢?作者在第一段中用简洁的语言交代完毕,故事边接着娓娓道来。
“我常用不吃饭表示强烈的抗议,冯叔叔就会按着他的脖子洗脚洗袜子。有一次,他终于忍不住恨恨地对我说:早晚有一天我要让你吃我的袜子!我立刻把这话传给了冯叔叔,结果他荣获了半小时罚站的奖励。后果是第二天早上,我刚写好的作业不翼而飞。我大哭一场,他挨了两巴掌。 ”孩子间的“战争”充满童趣,让人啼笑皆非。
“上天让我碰到你”,上天让我碰到你会有怎样的故事呢?除了“战争”还会不会有另外的故事。
故事的转折在于一次意外。
“在通往小区的转弯处,一个醉醺醺的男人闪出来挡住了我的路。来不及呼喊,他的手便一把掩住我的嘴。我拼命挣扎,但无能为力。一股巨大的恐惧劈头盖脸地朝我压了下来。 ” 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候,“突然,抓着我的男人大叫一声松开了手,然后我看到冯凯愤怒的面容。”故事进入高潮,这时候作者的笔锋又一转:“ 你为什么在这里?”, “天晚了不安全,我等你呢。”一句简单的对白,让文章的主旨再一次推进:上天让我碰到你,今生我们不仅仅是对欢喜冤家,我们会是相互关心的朋友!
文章结尾让人回味无穷:
“据说,前世很相爱的人,今生会是冤家……”如果这是真的,那么上天让我碰到冯凯,让我们从最初的彼此仇视,成为如今情同手足的兄妹,一定是有原因的.
什么原因?相信读完这篇文章每个人心中都有了自己的答案。
童年的“金苹果”
黄也芳 发表于 2006-03-09 08:44:01
( 如今我也成了西南某城中的一员,难道这也是一种缘分一种冥冥之中的呼唤?但我一直不敢想像,在这人情冰冷的城市之间,小丽,你的热情是否依然如那只“金苹果”般美丽且充满诱惑呢?)
童年的“金苹果”
作者:
我大概是在9岁的时候见到这只“金苹果”的——准确地说,这是一只金黄色的大苹果——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这么漂亮的苹果。这只苹果被一双粉嫩的小手托着,递到我的面前。
这时候的我眼睛发直、口水汹涌。
小手的那一头是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这对眼睛正充满期待地注视着我……
许多年以后甚至到今天,这对大眼睛还在注视着我,让我童年的许多往事变得无比鲜活,让我时时想起大眼睛的主人——小丽。
小丽是团长的女儿,团长是我们村子附近驻军中最大的官,我在童年的时候能够认识团长和他的女儿是因为我爸爸。我爸爸是远近闻名的木匠,他打的家具式样美观、做工精细,让团长倾慕不已。有一段时间团长经常来我家,有一天还带来了他的女儿,她就是小丽。小丽是坐在团长爸爸的马背上一起来到我家的。
面对初次相见的小丽递过来的大苹果,我在团长和爸爸的鼓励下依然呆若木鸡,甚至无比拘谨地躲到了爸爸的屁股后面。爸爸直骂我没出息,又夸小丽到底是解放军的女儿,有胆量、见过世面。
陌生总归是暂时的,总归抵挡不住童心的向往,我不但很快接住了“金苹果”,而且很快拉住了小丽的手。小丽似乎更兴奋,不停地用好听的普通话喊我“哥哥”,我都有些陶醉了。于是,我也无比兴奋地把爸爸锯下的小木块堆在一起,然后给小丽搭了很多很多小小的木房子,这些小木房让小丽把“哥哥”叫得更甜了。当时我真的庆幸自己有这么一位木匠爸爸,能够让我一生下来就接触到这些小木块,而且用这些小木块搭的房子能够让一位团长的女儿不停地甜甜地喊我“哥哥”。
小丽是在恋恋不舍中踏上归途的,我选了一幢自认为漂亮的木房子摆放在木板上送给她,但是马才走几步,房子就散架了。小丽说她过几天再来,我说下次一定把房子钉牢了再送给她。
小丽再来的时候我果真钉了一幢小木房给她。她似乎对我有些迷恋了,竟对团长爸爸说,她不想回家,她要和我玩。团长感到有些突然,他和我爸爸一样长着一张威严无比的脸,但这张脸最终抵挡不住女儿的娇声。团长很快就同意了,小丽很高兴,我自然也很高兴。
小丽在我家呆了多少天,我已经记不清了。那个季节应该是夏天,因为有两个情景一直铭刻在我脑海中。一个情景是我们在白天总是顶着很大很大的太阳去捕蝉。我戴着她用柳枝柳叶编的帽子,她戴着我用柳枝柳叶编的帽子,我们一起沿着河堤一棵树一棵树地捕蝉。捕到蝉我们就用细麻绳拴起来,蝉就在我们的手里飞呀飞,可总也飞不出我们的手心。有一天一只蝉也许性情太过刚烈,一条腿被扯断了。小丽看着蝉腿断面那粉红的肉,竟哭了。她的这份善良使她不再捕蝉,她不捕了我也就没兴趣了。我们就一起坐在河边的树荫下静静地看着五颜六色的蜻蜓在水草上驻足、飞翔,飞翔又驻足。还有一个情景就是七月初六的夜晚,我和小丽躺在摆放在屋外的竹床上,眼望着银河两侧密密麻麻的星星,她找牛郎星,我找织女星,找到后,我们都像大人一样重重地叹了一口气——我们学会为牛郎织女叹气,是因为爸爸给我们讲了牛郎织女的故事,爸爸说,每年的七月初七一大早,鸟儿都会去天上为牛郎织女搭桥……讲完故事后,一向让我敬畏的爸爸也叹了气。那个夜晚,当有几颗流星划过天际的时候,小丽说了一些让我至今难忘的话。她说牛郎星织女星为什么不掉下来呢,掉下来了他们就能在一起了。我问小丽掉下来了怎么能在一起呢?她说人间到处都有路有桥有船,想在一起那还不容易呀!坐在一旁乘凉的爸爸听了小丽的话禁不住笑了起来,又夸解放军的女儿到底不是一般的聪明.
那个夏天还有一种心情也是难以忘怀的,就是我和小丽都盼望她的团长爸爸晚一天来。团长似乎也知道我们的心思,竟很长时间没有来。但是爸爸对我不依不饶了。有一天,他对我板起了威严无比的脸——因为他发现我的暑假作业本上还没有落下一个字,而距开学只有几天时间了。爸爸气极无比,他操起一根木棒就要打我,在木棒快要砸到我屁股上的时候,小丽竟接住了木棒,水汪汪的大眼睛瞪着爸爸。爸爸有些气急败坏了,冲我骂:
“你不好好读书,长大了没出息,谁肯嫁你?”
“我嫁!”小丽毫不示弱地看着爸爸。
“真的?”爸爸的脸突然温和下来。
小丽用力点了点头。
“那好,哪天等你当官的爹来了我让他立个字据,我也算攀上高亲了。”说完,爸爸把木棒一丢,走了。
而小丽欢欣无比,竟在我脸上亲了一下。
团长到底还是来了。爸爸把那天的情景讲给了团长听,团长听了哈哈大笑起来,爸爸也跟着哈哈大笑起来。
团长这次没有骑马,开了一辆卡车。团长的家具装了满满一卡车。团长说我们这里的木头好,他们老家没有这么好的木头。
小丽坐在车头,她对我说她过几天再来,要我用柳枝做一根鱼竿等着她,她要和我去河边钓鱼。
小丽和她的团长爸爸开着卡车走了,之后我就再也没见过小丽。爸爸说团长转业了,小丽也就跟着回老家了。我问爸爸,团长叔叔的老家在哪里,我要去团长叔叔的老家找小丽玩。爸爸说,团长叔叔的老家在西南,等你长大了考上大学再去找吧,小丽还要给你当媳妇呢!
于是我无比刻苦地学习,但我还是在十几岁的时候逃过一次学,这也是出生至今惟一的一次出走——我沿着村道从夜晚到白天漫无目的地寻找,我问了很多人,很多人都不知道还有“西南”这个村庄……几天后我又回家了,直到长大了我才知道,“西南”是个大地名,那里有好几个省好多个县有好多好多的村庄……
小丽应该是不会住在乡村的,那么她的家又会在哪座城市哪条街道哪个小区哪栋楼房呢?如今我也成了西南某城中的一员,难道这也是一种缘分一种冥冥之中的呼唤?但我一直不敢想像,在这人情冰冷的城市之间,小丽,你的热情是否依然如那只“金苹果”般美丽且充满诱惑呢?
(赏析)
“童心悠悠,追思悠悠。”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美好童年,每个人都有自己童年难忘的人或事。《童年的“金苹果”》向我们讲叙了有个美丽的故事。
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将文中主人翁“小丽”的形象刻画得相当到位,为读者展示了一个美丽、聪慧、善良、可爱的小姑娘形象。
“小手的那一头是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这对眼睛正充满期待地注视着我。”,“有一天一只蝉也许性情太过刚烈,一条腿被扯断了。小丽看着蝉腿断面那粉红的肉,竟哭了。”,“牛郎星织女星为什么不掉下来呢,掉下来了他们就能在一起了。我问小丽掉下来了怎么能在一起呢?她说人间到处都有路有桥有船,想在一起那还不容易呀!”多么善良可爱的女孩子!文章中象这样富有童趣的语言比比皆是。
读完次文,相信作者清新动人的文笔,以及主人翁“小丽”的形象,会给大家留下深刻的印象。
作者采用象征的写作手法,童年的“金苹果”不仅仅是指那一只“苹果”,还包括和“小丽”相处的那一段童年的记忆。
也许,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只童年的“金苹果”,一段一辈子无法忘怀的记忆,亲爱的朋友,在你的“金苹果”在哪里呢?
徐 爷
黄也芳 发表于 2006-03-09 06:19:39
徐 爷
作者:王光中
儿时的记忆里,徐爷顶有本事。他不仅能将《三字经》、《百家姓》倒背如流,连枯燥的《四书》、《五经》也能弄懂。徐爷读私塾时练就了一手毛笔字,蝇头小楷端庄隽秀。每逢春节,父老乡亲们都纷纷请徐爷写春联。徐爷忙开时,我们这帮孩子跑前跑后抢着给他拿毛笔、端墨汁、按红纸。徐爷写对联从不借助联书,站到桌前,悬腕凝神,一副好对联就流淌到笔尖了。每副写完,孩子们又会小心翼翼地把徐爷的“作品”挪到床上晾干。每每徐爷会写几副小对联,奖赏孩子们。能得到徐爷的墨宝,孩子们一年都高兴。
最让孩子们佩服的是徐爷那满腹的故事,怎么也倒不完。农闲时,孩子们会不约而同地央求徐爷讲故事,若徐爷不肯,大家就蜂拥而上,又是捶腿又是挠背的,直弄得徐爷呵呵直笑,拗不过就仰面长咳一声,表示要开讲了。孩子们飞也似从家里取来小板凳,群聚在徐爷门前的老槐树下,开始听故事。什么《哪吒闹海》、《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小兵张嘎》,还有长篇的《岳飞传》、《杨家将》……声情并茂,深深地吸引住了孩子们的心。
徐爷家的小果园栽着桃、杏、枣、梨……果实半青不熟时,孩子们捺不住性子,趁徐爷午睡时结伴去偷。有时被徐爷撞见,大伙就耍赖,徐爷也一笑置之。到了收获季节,孩子们就成了果园主人,不仅可以尽情吃,还能带上满兜回家,徐爷就是这样地疼爱孩子们。
徐爷德高望重。乡里乡邻有个红白喜事,都要请徐爷出点子当参谋。村民之间有了纷争,徐爷到场就没有解决不了的。记得村东吴、徐两家,因后院一条出水沟大打出手,徐爷闻讯立即上门调解,一段“六尺巷”的历史故事,讲得两家惭愧不已,主动握手言和。
老邻居徐爷走后,每年清明,我都要去他的坟上,添几锹土,烧几张纸,以寄缅怀之意。
(赏析)
不容置疑,本文是一篇很好的写人散文。
一篇文章要引人注目,不只是鲜艳和杰出,朴实也照样能动人。《徐 爷》一文虽然没有光鲜和华丽的词句来震撼我们的读者,但在它那些貌似平常的语句后面,却给了我们另一种感动。
细细品位文中平凡朴实的语言:
“徐爷忙开时,我们这帮孩子跑前跑后抢着给他拿毛笔、端墨汁、按红纸。”,“孩子们飞也似从家里取来小板凳,群聚在徐爷门前的老槐树下,开始听故事。”,“徐爷”有才学,写得一手好字,又有满腹的故事,“跑前跑后”、“抢着”、“飞”,几个动词写出了孩子们对“徐爷”的一种崇拜与爱戴。
“徐爷也一笑置之。”,“孩子们就成了果园主人,不仅可以尽情吃,还能带上满兜回家。”,“一笑置之”、“尽情吃”写出了“徐爷”的善良以及对孩子们的疼爱。
“徐爷”不仅仅深得孩子们的喜欢,而且德高望重乡亲们的敬重,“乡里乡邻有个红白喜事,都要请徐爷出点子当参谋。村民之间有了纷争,徐爷到场就没有解决不了的。”这样的一位老人走后,“每年清明,我都要去他的坟上,添几锹土,烧几张纸,以寄缅怀之意。 ”一句缅怀之意道出了作者对“徐爷”的尊重与怀恋之情。
读完次文,我想说:朴素而包含深情的文字,本身就具有强烈的感染力,不由得你不动心。
一把初恋的剪刀
黄也芳 发表于 2006-03-09 03:27:43
一把初恋的剪刀
作者:胡 琴
我有一把体形修长的剪刀,伴随着我走过许多青春岁月,一直到现在依旧陪伴着我。我记不得曾用它剪过多少各式各样的东西了,但是我依然那么清楚地记得,当初买下它的心情。在大一的那个秋天,我从沉闷的高中年华中走了过来,远离严厉的父母来到了属于我的美丽南京,属于我的大学校园。在那个阳光明媚的秋日,当我第一次踏进这所美丽的大学校门的那一刻,我感觉到连空气都变得清新自由起来。我知道,我崭新的生活将从这一天开始,但是我没有预见到的事情是我的初恋也从这一天开始了。
从那一天起,我被大三的学兄陈浩盯上了。这样的现象似乎很普遍,因此情节变得简单通俗起来。一个人大概进入大学二年级的时候,都会明白一件关于男生的事情,那就是他们当中的光棍总会趁着各种盛会或者活动的时候,寻找自己的目标。特别是每年开学的时候,在我们这个理工类的院校里,从来都不会缺乏接待新生的人。那些平时可能连脸都懒得洗的光棍男生们总是在这一天,将自己一身上下收拾得条理清晰,将自己的眼睛擦得贼亮,然后投入到火热的迎新工作中去。
而我不幸被陈浩盯上了,他接待了我,为我安排了一切,并且很自然地用我寝室的电话拨通了他的手机,号码留了下来。他从此开始持续给我兄长般的关怀,嘘寒问暖,好不热情。只是那时,我还是个傻傻的女生,一开始以为是学校的安排,直到室友都开始取笑我,我才感觉到他的热情有些过分了一些。有一天,室友对我说:“那小子爱上你了!”我一听就呆了起来,因为从小到大,我都没有接触到萌动的爱情,即便是那紧张的高中年华中我曾经同样的谈论过同学的早恋,但是我却始终都没有接受或者释放过任何一种关于我的信号。我还没有准备恋爱,不懂得恋爱的时候,爱情已经盯上我了。
就这样,过完了一个寒冷的冬天。春天到来的时候,我和陈浩恋爱了。在初恋的年华里,我像一只稚嫩的小鸟,惶恐而天真地飞翔在爱情的天空里,感觉着那温美纯真的美好。
在五一长假的时候,我们准备去城郊的森林公园露营,一起去的还有研究生院的几对恋人,他们大多都是“老夫老妻”了,相伴来去似乎都已经习惯。而我却是第一次出去露营,而且还是和男生。当我问陈浩该怎么住时,陈浩明确地告诉我:“当然和我住在一个帐篷里了。”他说的时候似乎很轻松而理所当然,而我的心咯噔一下就紧张起来,一种前所未有的甜蜜和焦灼让我有些手足无措。我从来都没有预想和他共处一室的困境,我无法想像会发生什么情况。
这样的焦灼持续地围绕在我的脑际,我知道我不能不去,却又担心会发生点什么。
五月一日终于到了,我们要开始出发。那天,我的心情紧张得不行,大家心里不停地憧憬着景区的山清水秀,而我却想着今天晚上的露营,想着我们第一次睡在一个狭小的帐篷里,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他会不会脱光衣服钻进我的被窝里,或者不停地亲吻我,再或者……如果这样我又该怎么办?我当时居然想起了我的爸妈,我当然是不敢问他们的,他们要知道我去露营都会急死的,何况和一个男生同处一室过一夜。我知道需要自己来解决了。
我从柜子里翻出了很多衣服,细心地挑选那些扣子多的衣服,一件又一件地穿在身上,一共穿了三件,我想扣子多总还是安全多一些,或许他就不会那么容易冲动了。
我们大伙约好在学校门口的大超市见面,我到那的时候,他们都已经准备好了。他们一群男生都在有说有笑,而女生们也开始在超市出口付账了。我刚走近他们,研究生院的大哥就对我打趣道:“小姑娘,你今天晚上可要小心陈浩这个大色狼哦!”他的话音还没有落下,陈浩早已经开始修理他了。而我的心猛地一颤,转头钻进了超市,陈浩在后面喊道:“什么东西都买了。”但我还是一头扎了进去。
我在货架上不停找,心潮翻滚,一排一排看过去,终于在家庭厨具的货架上看到了一些刀具,这时一把修长的剪刀映入我的眼帘,我取下它,往外走去。
我们坐车来到秀美的森林公园,远离城市的喧嚣,沉醉于美丽的风景之中。晚上,我们还升起篝火,一起围着篝火夜谈,直到深夜。
在时钟跳过一点的时候,大家准备休息,而我却想继续玩下去,玩到天亮最好了。但是大家却没有了精神,于是扑灭篝火,开始回帐篷里休息了。
这时山风有些大了,我跟着陈浩回自己的帐篷。帐篷被他收拾得很好,正好能睡下两个人。我一把窝进毛毯子里,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悄悄地从包里掏出剪刀握在手里。而他也收拾好,将外套脱去,平躺下来。
“你把衣服脱了吧。”他忽然冒出一句。
“为什么……”我顿时毛骨悚然,手中握紧了剪刀。
“我是说外套,要是你这样睡,晚上可能就热了,明天早上起雾了,没有衣服加,可能就会着凉的。”
原来如此,我长舒了一口气,慢腾腾地将外套脱了,然后又窝回了毛毯里头,手中依旧握起那把剪刀。这时,他关掉明亮的手电,一手搭在我毛毯之上,隔着被子抱住我,说:“我们睡觉吧。”
就这样,我很快听到了他鼻息轻轻响起均匀的微鼾。此时,他在一被之隔拥着我给我温暖,而我却在一被之隔用一把冰冷而锋利的剪刀防范着他。我的心忽然愧疚起来,于是将剪刀塞在枕下,然后窝进他的怀抱里,流着泪温暖地睡去……
后来,我一直留着这把剪刀,用它剪了很多很多的东西,用它剪纸为他叠了365只千纸鹤,又用它裁绸为他编了521朵花……做的东西多了,就连他也不由得赞叹剪刀好用,但是我却始终没有告诉他,这把剪刀本是用来对付他的。
这把修长的剪刀一直伴随着我,每次看到它,总让我思绪翻滚,每一次操起它,总能裁剪出美丽纯真的青春记忆……
(赏析)
《一把初恋的剪刀》一文,首先吸引人的便是文章题目,作者为何把“初恋”和“剪刀”放在一起?
想知道原由,请看下文。
《一把初恋的剪刀》成功之处就在于人物心理的刻画。“我像一只稚嫩的小鸟,惶恐而天真地飞翔在爱情的天空里,感觉着那温美纯真的美好”,初涉爱情,少女的心是多么的敏感和天真。
得知要到城郊的森林公园露营,“我的心咯噔一下就紧张起来,一种前所未有的甜蜜和焦灼让我有些手足无措”,“我在货架上不停找,心潮翻滚,一排一排看过去,终于在家庭厨具的货架上看到了一些刀具”,“我一把窝进毛毯子里,心扑通扑通地跳着,悄悄地从包里掏出剪刀握在手里”,“我顿时毛骨悚然,手中握紧了剪刀”,随着故事的发展,作者心中的那一根弦越绷越紧,故事情节的发展随着主人翁心理的变化不断推进,可最后,文章却给了大家一个意想不到的结局:“他关掉明亮的手电,一手搭在我毛毯之上……快听到了他鼻息轻轻响起均匀的微鼾。”
在那花样的年华,少女初恋的情怀,是一朵细腻而敏感的花。
